虽然还是穿着柔软的水蓝色家居服——再去换未免刻意——但周身气势已不同刚才,程思渺像程总助那样微笑,轻轻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坐。”
宋昭宇刚坐下来,程思渺就问:“我可以问一下吗,你为什么突然对我……做出刚才那些举动?”
宋昭宇反问他:“你在面试我吗?”
程思渺保持微笑。
宋昭宇未作答,沉默几分钟,他又问:“你真的不喜欢我吗?”
程思渺也反问:“所以你是觉得我喜欢你,才跟我表,呃,表白?”
程思渺又不是羞涩的青少年,表白一词对他来说不应这么难以启齿,更何况此前他常常作为表白的接收方,每有男男女女对他表示好感,他总拒绝得礼貌但干脆。
然而宋昭宇对他表白,就让他觉得这两个字很……烫口。
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有很多东西没法捋清,能直接抓到的、浮在水面的感受就是——全乱了套了。
说难听一点,这跟乱/伦有什么区别。
见宋昭宇没答话,程思渺忍不住反思自己。
啊是,他也觉得他对宋昭宇还可以。
最开始他是把宋昭宇当成一项工作任务。
他说的“我小时候还抱过你”并非一句客套,在程思渺父亲生意失败前,两家人来往算得上密切,程思渺自己也还是个小孩时,的的确确推过只比他低一点的婴儿车在小花园里遛弯,把襁褓里的小宝宝抱起来过,小宝宝软软的小手抓住过他的手指,在他怀里咯咯傻笑,过一会儿又因为肚子饿了高分贝哇哇大哭,智能小玩偶似的,非常好玩。
只是婴儿宋昭宇还没开始记事,对他毫无印象,要说正式认识,还要等到他入职兼达。
那年程思渺二十四,宋昭宇十四岁。
客观来说十四岁的宋昭宇不怎么讨人喜欢,孤僻,叛逆,处世哲学是“他宋昭宇很命苦感觉全世界每人欠他八百万但全世界都不打算还他所以他不会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好脸色”。
那时程思渺尚保有一些学生气,加之老板有恩于他,所以他对“除了上班还要帮忙照顾一下老板的小儿子”这种事不太抵触,甚至想做得更好。
宋昭宇不肯说话,程思渺多说点;宋昭宇平时住校,周末回家,程思渺去接送;上学路上宋昭宇往哪家点心店多看了几眼,程思渺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