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财想了下,到底还是看在面前的少女可怜,开口道,“行,你既然叫我一声伯伯,那伯伯便替你留一个月,一个月后你若是有了银子,来赎回去便是,我也不收你的其它银子了,不过若是一个月后没有来,那我可要将这簪子拿去处理的。”
同情归同情,生意归生意,吴有财能把当铺从他亲爹手上接过来,并且延续这么多年,自然是因为他并不是真的烂好人,而是他懂得与人为善,在不过分的情况下,他也愿意帮一帮别人,为自己家人积德。
而陶乐真这边,作为看过许多古装剧的她自然知道自己刚刚的请求有多不合理,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同意了,陶乐真有些惊讶的同时自然是高兴极了,当即便道,“多谢吴伯伯。”
心中也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多挣些银子,下个月来将簪子赎回去。
吴有财摆摆手,表示没什么,随后开口问道,“你刚才说你想去卖吃食挣钱,不知你可找到合适的地方没有?”
陶乐真,“还没有。”
吴有财替她指了条明路,“你若是想卖吃食的话不妨去附近的国子监门口卖,那边倒是个好去处。”
国子监?陶乐真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是这个时代的最高学府,那确实是卖吃食的好地方。
“多谢吴伯伯。”陶乐真不是个不知道感恩的人,当即便道谢道。
吴有财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他不过是随口说了两句,至于真的做不做得成,能不能做好还是要看当事人本人。
不过他看人还是挺准的,面前的少女说话有条有理,逻辑谈吐都大方得体,日后说不得有一番出息也不一定。
可能有人会说仅凭这些如何能判断出来,那不是个人都差不多吗,但是吴有财做生意见过太多人了,还真不是这样,有太多人连句话都说不清楚,要讲半天对方才能听懂他的意思,更别提大大方方这种气质,几乎可以断定日后不会太差。
这么想着,吴有财又对着后院道,“来福,来福。”
“掌柜的你叫我?”一个十一二岁,穿着棉袄子的小厮走出来。
“你带去隔壁买些馒头素包,给这个小娘子带回去。”
“好嘞。”
“我这就去。”
说完,来福快步跑了出去。
陶乐真见